“执行难”问题是社会经济矛盾在法院工作中的集中反映,克服“执行难”必须借助全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合力,共建诚信社会。近年来,石林县法院在综合治理“执行难”,最大限度地整合各种社会力量,积极构建执行联动方面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
石林县法院按照“村社区+法官+执行员”配置原则,在辖区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搭建了执行联络工作站,通过确定执行员与村社区保持常态化联络,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多方力量,借助基层干部人熟、地熟、事熟的资源优势,形成执行案件联调、联处、联动的工作合力。
积极发挥执行联络工作站查人找物、多方联动工作优势,通过个案研判、具体分析、多部门协作等方式,着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执行联络工作站不仅发挥了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报告作用,当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拘传、搜查、查封、扣押财产等措施时,村社区干部还积极做好配合协助工作,疏导化解因执行引发的矛盾纷争,进一步优化了执行工作外部环境。寒冬腊月的一天,执行干警通过执行联络工作站来到某村,处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执行干警和基层干部指着被执行人家一张“三好学生”的照片,劝说着被执行人:“当年你爹也是这样供你读书的。”被执行人讲了自己的难处,村委会干部和执行干警又从公序良俗、案件由来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被执行人答应履行赡养义务,并于次日将判决书确认拖欠的赡养费足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联络工作站坚持定期开展工作,每月进行工作小结,每季度进行全面工作梳理。通过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参加联系点党组织活动,听取基层群众关于执行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解决相关问题。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该辖区内的执行案件办理情况,听取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
执行联络工作站还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发挥执行案件以案说法优势和教育引导作用,选取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执行案件开展普法,实现宣教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守信的浓厚氛围。并就群众的法律问题、诉讼程序等答疑解惑,对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有关执行纠纷调处提供法律咨询。利用“火把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参与石林县普法直播—火把节专场,由彝族执行法官现场为群众讲解双语调解、执行等相关知识。
某村一对两兄弟的相邻纠纷长期存在,为了彻底解决这一矛盾,村组干部某日通过执行联络工作站联系了执行干警。随后,石林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长湖镇法官工作室执行负责人唐云龙带领执行干警上门,化解相邻权执行纠纷。两兄弟的弟弟一开始并不愿意拆除铁门,恢复通行通道。村组干部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执行局双语法官也用彝族话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在执行干警和村组干部的共同劝说下,最终弟弟主动拆除了铁门,通道彻底畅通,两兄弟的心门也被拆除了。在此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还送法下乡,让法治的力量与乡土智慧在这里融合——联络站就像穿山越岭的输电塔,让国家法律通过基层组织的脉络点亮彝乡。
执行法官还通过执行联络工作站组织召开培训会,针对基层常见的相邻权、人身损害赔偿等执行纠纷,通过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执行知识,对基层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进行培训,切实提升基层调解人员能力。
某村是县经济条件较好的村,但仍然存在一些人身损害纠纷案件。村干部某日通过执行联络工作站联系了执行干警希望能进行法律培训。于是法院执行法官组织了村各党支部党员、基层干部、网格员到村委会进行培训授课,执行法官从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和调解中注意事项等方面,为基层干部讲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基层干部们认真听讲,课后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为将来的纠纷化解、和谐乡村建设打下了基础。近日,石林县法院已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公告》,并建立了打击拒执罪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规定凡涉及擅自处理财产的,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被执行人起到较好震慑和教育作用,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营造了良好氛围。2024年以来,共拘留“老赖”15人。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石林县法院精心搭建的执行联络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其有效功能,在整合社会力量、化解执行矛盾、提升执行效率、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等多个关键领域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助推。下一步,石林县法院将继续以执行联络工作站为平台,严格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强化以案释法推动案件执行,不断提高案件处理的合理性和说服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为诚信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