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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司法局:以高水准法治力量 赋能生态环境保护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4-12-17 09:38:41作者:石林县司法局来源:石林长安网

近年来,石林县司法局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立足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和县普法办的职能优势,精准把握切入点、结合点与着力点,以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绿美石林生态环境建设,书写生态环境保护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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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度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石林县司法局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融入到“两规划一纲要一方案”之中,即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多个维度,全方位、多层次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地实施。通过科学规划、严格监督,确保每一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都能够在法治的轨道上稳健前行。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的成效纳入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体系,通过量化评估、定期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彰显法治威力

在行政执法层面,石林县司法局严格把控执法人员的准入门槛,加强资格审核与监督管理,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都具备扎实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通过年度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石林县司法局紧抓案卷评查工作,通过细致入微的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提升执法质量。此外,行政复议审查监督也是石林县司法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行政复议,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错误和不足,有效降低涉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率和纠错率,彰显法治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强大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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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在法治宣传方面,石林县司法局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和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成为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必修课。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石林县司法局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6·15”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贴近群众的“法律六进”活动,将普法贯穿于执法、管理、服务等全过程。通过创新宣传形式,如利用新媒体平台、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提升宣传的实效性和吸引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在下步工作中,石林县司法局将继续深化法治实践,不断创新法治举措,持续以高水平的法治力量,为绿美石林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为打造更加美丽、和谐、宜居的石林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