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检察院在开展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相互配合推动评价回访工作有序开展。
提高站位明确思路统筹推进
在评价回访工作动员部署阶段,就如何做好检察评价回访工作,石林县检察院党组明确要以长治长效工作思路,坚持“三个导向”、树牢“四项理念”、实现“五项融合”,确保评价回访工作见行见效。
“号令一出三军动”,院工作专班和各业务条线在认真学习研究专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紧紧围绕“345工作法”,融合案件管理和检察业务,深度挖掘各业务条线特色,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一体研判评价回访工作机制。
专班负责因地制宜做实工作
成立专班并通过标语、展板、短视频等载体,全方位宣传评价回访工作,营造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分别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宣告室、办公楼大厅张贴宣传海报,并制作宣传折页1000份,做好评价回访的宣传发动和氛围营造工作。
制作并在我院微信公众号及“石林融媒”发布“法蒙解惑”之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制度视频(汉、彝语版)。发布“石诚服务检印公正”评价回访动漫宣传片。
在“二维码”载体及宣传材料的设计上,以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为背景,将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元素、地域元素、石检元素融入其中,让亮码的载体更加合乎民心,贴近民意,使群众“一目了然”了解图文信息,增加亲和力。
把评价回访工作与检察文化相融合,丰富完善法治文化内容。6月21日,石林县检察院包含评价回访内容的法治文化长廊正式投入使用。
条线发力结合岗位彰显特色
按照“8+N”的评价回访案件范围,各业务条线、业务部门切实担负起评价回访工作的主体责任,业务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推动评价回访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刑事检察部门:切实担负起评价回访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评价回访工作融入日常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依法受理案件后,检察官向被害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讲清评价回访制度及流程,引导被害人积极主动监督检察官办案,不断提高评价回访工作知晓率;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检察官认真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主动邀请律师对检察工作进行评价,有效发现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不足之处”;向被害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开展释法说理,主动亮码邀请被害人进行扫码评价,持续提升刑事检察履职办案质效。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第二检察部在对一起失火案已实施救助的多户被害家庭进行集中回访的同时,针对回访的对象均为少数民族,并长期生活在彝族群众聚居村落的实际情况,为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评价回访机制,专门安排了双语检察官同步对受救助对象开展评价回访宣传,邀请他们参与对检察机关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效率进行评价,使检察工作更加广泛地接受各族群众的监督。
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根据“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石林县检察院调查发现县内存在草莓农残超标的情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严肃查处,目前涉及问题已完成整改,有效保障了农产品供应的安全。同时,主动接受提供线索的志愿者监督,前后两次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本案从立案办理到终结审查过程中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