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林县法院依靠党委领导,同时通过联动公安局、检察院和司法局等职能部门,成功化解一起王某申请执行韦某、徐某等人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2022年7月期间,被执行人韦某雇用了申请人王某等人到被执行人徐某家中建盖农村自建房,王某在拆模板过程中不慎从楼上摔下受伤,导致其造成一级伤残。受害人王某通过提起诉讼,最终由法院判决韦某、徐某等人赔偿王某经济损失近114万元。因韦某、徐某等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法定义务,王某向石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面对赔偿款,被执行人韦某、徐某均系农民,经多次的传唤以及执行办案系统线上财产调查,未发现韦某、徐某等被执行人存在转移财产或其他规避执行行为,被执行人基于自身的能力无法支付赔偿款,执行案件陷入僵局。今年以来,申请人王某家属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申请人王某因无法拿到赔偿款导致难以维持生计,王某的父母亲年迈多病,王某长子就读大学期间生活困难等各种问题相交织。执行干警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为从根本上解决该起纠纷,石林县法院从以下方面推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一是树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的意识,主动并及时向党委汇报案件的审判及执行工作情况,结合自身职责提出化解建议,争取党委的支持,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二是紧紧围绕在党委周围,依托党委搭建的联动处置平台,加强与处置该案的相关职能部门协商、研究解决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借用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对辖区居民的财产线索掌握程度较高、履行能力较熟悉、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风险预判较准确等方面的优势,对案件的化解提出精准判断。三是全院树立一盘棋的统一思想,及时制定化解该案的处置措施,对执行案件中各种突发事件进行安排部署,为该案的化解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同时,院主要领导及部分分管领导多次接访双方当事人,及时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为化解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四是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进一步扩大财产调查范围,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抽调业务能力较强的党员干部,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寻求双方息事宁人的平衡点并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最终,在党委的领导下,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联动、发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赔偿款,该案成功化解。伴随该案产生的申请人王某因无法得到执行款导致生活丧失保障的问题、被执行人之间相互观望的问题、被执行人家庭成员之间因无力承担巨额赔偿款而引发其他纠纷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迎刃而解。
石林县法院通过联动相关职能部门成功化解该起案件,不仅解决了胜诉当事人的“急、难、愁、盼”,更体现了发挥执源治理与部门联动的制度优势。下一步,石林县法院将持续在审判与执行工作中深度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总结并提升审判执行工作举措,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于萌芽状态,为平安石林、法治石林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