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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法院:多举措打造“诉前调解”工程 构筑共治解纷网络
发布时间:2024-06-06 14:55:12作者:石林县法院来源:石林长安网

石林县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及诉源治理工作。抓实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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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硬件建设,推动诉前调解“智能化”

石林县法院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让党员干警立足岗位模范履职尽责,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务实的工作作风、高效的工作效率,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诉讼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智慧诉讼服务水平,推动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的立案模式,形成线上诉讼服务网全覆盖的诉讼服务中心,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始终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工作要求,不断推进诉讼服务优化升级,建立了集立案登记、诉讼服务、诉调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

强化组织保障,打造“专业化”诉前调解团队

以党建为引领,大力推进诉前调解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提升现代化诉讼服务能力。将法官的专业性和党员的先锋性相结合,由速裁法官指导调解员进行诉前专业调解,组建了一支以党员为骨干力量的专业化诉前调解团队。成立“阿诗玛”“高玛饶”双语调解室,运用“双语调解”模式,让纠纷止于萌芽、化解于诉前。对“阿诗玛”调解室进行服务升级改造,建设法院“调解服务前线”。调解室现有2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和7名特邀调解员。

强化联动协作,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依托法官工作室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以“党建+司法服务”模式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细化司法服务措施,形成《乡镇(街道)法官工作室工作制度》。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定期到联系点参加联系点党组织活动,听取基层党员意见和建议,协助解决相关问题。与石林县司法局联合成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选取政治站位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到联系点为人民调解组织提供业务指导。以实现矛盾纠纷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转变,发挥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基层治理作用

石林县法院主动把人民法庭工作融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社会治理工作之中,在处理辖区内的案件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与司法所、派出所等多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对各类民生案件的调解处理,进一步提高调处案件的效率,努力将矛盾纠纷处理在一线、化解在基层,实现了“立、审、执、调”一体化,有效维护辖区内的和谐稳定。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彝族第一村、石林风景区三个巡回审判点,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在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巡回审判点内设立了涉台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借助“人民调解平台”便利,联合“周和林金牌调解室”,形成合力调处辖区内涉台民商事矛盾纠纷。

成立工作站室,深入推进诉源治理

在乡镇挂牌成立法官工作室7个、在村(社区)挂牌成立诉源治理、执行联络工作站96个,实现站室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全覆盖,加强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工作协作,织密了诉源治理新“网络”,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使纠纷止于萌芽、化解在诉前。

形成多方合力,夯实调解基础

依托7个调解组织,即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室、县法学会诉调对接工作室、县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县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县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工作站和县商会调解室,不断拓展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的平台和途径。从各行业协会里选聘11名法院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成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速裁团队,为当事人提供精准、全面的诉讼服务,切实打好调解+速裁的“组合拳”,让矛盾纠纷得以快速化解,助力审判提质增效。加强速裁团队建设,实行法官、法官助理和调解员一个团队办理案件1119件,办结1115件,结案率达到99.64%,部分案件在立案当天即可调解结案,平均审理周期为15天,较同期缩短了5.3%。

“阿诗玛”“高玛饶”调解室服务群众

石林县法院修订完善了《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准入办法》等制度。突出地方特色,打造“阿诗玛”“高玛饶”双语调解室,把辖区内从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的彝族妇女选聘为特邀调解员,充分利用其懂法律、知民情、晓风俗的技能和特长,运用富有彝乡特色的“双语调解”模式,让纠纷止于萌芽、化解于诉前。自调解室成立以来,共调解成功1785件案件,接待群众咨询1.6万余人次。深化技术融合,促进诉讼便捷高效。加强现代信息化技术运用,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线上网络调解工作。完善平台法律咨询、在线调解和诉讼服务功能。汇聚优质解纷资源,为在线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持。

搭建“总对总”委派调解平台

积极与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加强联动,开展“总对总”委派调解工作。对来到石林县法院且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至县工商联、县总工会调解委员会,县工商联、县总工会调解员利用工商联商会、总工会调解平台可对法院委派调解的案件进行线上调解、制作调解协议、调解成功需要司法确认的可将案件在调解平台上直接推送到我院内网立案,由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司法确认。石林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工作室在石林县法院挂牌成立,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纠纷的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工作夯实基础。

利用“背包法庭”,广泛开展多元调解

将法庭“背”在身上,把国徽“藏”在心中,把服务“送”到家门,用脚步丈量司法为民的初心。通过推行“深入基层,查明案情,就地解决”和“不拘形式,程序简便,方便诉讼”的审判原则,将司法为民、亲民、便民落到实处,开展司法服务71次。注重研究建立适合少数民族纠纷的化解机制,充分了解涉少数民族案件的案情,结合法、理、情、俗,释法明理,邀请当地德高望重人士、当事人的亲朋好友等参与调解,利用当地的社会力量、宗族的善良风俗促成案件调解,妥善化解矛盾。

石林县法院针对县情,利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专业协会的力量,化解群众纠纷、调解群众矛盾,为建设美丽彝乡、幸福彝乡、和谐彝乡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