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林县法院以“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为载体,在做好各项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统筹提升案件质效,完善各项审判制度,加大审判管理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工作纪律,全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党组全面领导
石林县法院党组领导和监督审判执行工作,定期听取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在每次工作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洪绍荣均结合石林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对审判执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做好统计分析
审管办定期统计下发《审判管理信息通报》,明确目标任务,督促员额法官完成当月结案工作任务,实现均衡结案。并对审判执行质效指标进行全面统计、分析,找到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弱项,督促相关人员予以整改和提高,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狠抓审限管理
对案件审限进行动态监督,严格控制延长、扣除审理期限审批,对超过审限的案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引导审判人员科学压缩案件审理周期,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
加强案件评查
组织对案件进行常规评查和专项评查,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实现重点案件全部查、一般案件常规查、特殊案件专项查。通过评查,查找审判执行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提高案件质量
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审判工作能力,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把调解贯穿在案件审理全过程,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好法律释明工作,依法行使好释明权,使当事人能够通过法官的释明,正确、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深入分析上级法院的发改案件,提升案件质量,严格控制发改率,特别是严格把关发回重审案件。
推广小额诉讼
加强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宣传,对符合小额诉讼条件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员额法官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诉讼案件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民商事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对小额诉讼案件的适用水平,做到准确适用。
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既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履行好审判责任、审判监督管理责任的重要保障。下一步,石林县法院将继续以“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审判管理提档升级,切实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