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昆明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乡镇(街道)全面推开“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石林县石林司法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学习安排部署、组织实操实训、分析研判、动态管理、全盘掌握的方式抓实“2+3(1)+N”机制的运行。
突出“时效性”,迅速安排部署
为了能够让“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落实落细,石林司法所及时组织培训,使司法所工作人员熟悉三类人、三类事,掌握填写六类线索报告单规范,了解“三单一函”任务落实流程,组织或牵头做好中风险纠纷的调解。并组织16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2+3(1)+N”机制学习,对如何有效识别六类线索进行了系统培训。
突出“实操性”,组织实操实训
2024年3月7日,石林司法所智慧司法所页面上,一则“高风险”预警信息赫然在列。接到线索后,石林司法所将该案件录入“六类风险隐患”动态管理数据库内,并启动“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工作。经“周研判”会议研究,将该纠纷评定为“中风险”,并将线索纳入矛盾纠纷“七个闭环”处置流程。事前,派出所“发现登记”相关线索;事中,石林街道综治中心将任务“分流交办”给司法所;事后,石林司法所牵头组织属地(村)社区进行调处化解,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普法,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突出“研判性”,做实分析研判
精准做好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是解决“事”、管住“人”的关键。石林司法所在收到纠纷线索后,及时组织所上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矛盾纠纷形成的原因、纠纷类型、风险等级等进行研判,适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及时通过“三单一函”推送到街道综治中心。
突出“联动性”,全盘掌握隐患
强化资源共享,破除信息“孤岛”。石林司法所根据分析研判的情况,联合街道综治中心、派出所、街道妇联等部门进行联调联处,最大限度避免“民转刑”“刑转命”事件发生。
突出“动态性”,落实动态管理
石林司法所及时收集汇总各村(社区)、各部门矛盾纠纷信息线索,健全完善“六类风险隐患”动态管理数据库,根据分析研判实际及分流交办情况,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数据库,做到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
今年3月,石林司法所组织化解了中风险纠纷4件;主动深入到16个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指导(村)社区调解矛盾纠纷11件,及时将六类线索问题稳妥化解和处置,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集中排查,未发现“六类风险隐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