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合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全力抓好石林县“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工作,2月22日,石林县召开“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工作推进会,推动形成相互配合、高效联动合成作战的工作体系,实现命案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精准普法、突出社会治安问题整治一体推进和综合治理,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鹿阜街道和石林街道负责人就“2+3(1)+N”工作试点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涌冰宣读《关于组建“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工作专班及实操培训教官组的通知》。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李佳参加会议并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准确把握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推行“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的解决信息不对称、资源力量分散、协调联动不足和工作成效不佳等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基层开展命案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的能力水平。二要突出重点关键。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会和部署推进会等形式研究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扎实开展实操培训工作,抓好信息搜集报送工作,抓好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工作,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和重点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抓好五级网格和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工作,以具体举措全面推进“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工作。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融入市域治理中解决问题,着力以五个“精准”(精准预警风险隐患、精准管控重点人员、精准化解矛盾纠纷、精准实操实训、精准夯实基层基础)管好“三类事”守好“三类人”,确保“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
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推行“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工作,是一项打牢基层基础、补齐短板弱项的重要工程。在下步工作中,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市县总体安排部署要求,全面推行“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体系,为社会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