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国家有这么好的政策,感谢检察院,我正在为怎么过年发愁,就收到了你们发放的救助金,谢谢你们!”日前,在石林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毕女士在签字领取救助金时激动的说道。
2023年4月的一天,长湖镇松园口这个昔日安静祥和的彝族小山村瞬间没了往日的风和日丽,由于邻村一村民在田间劳作时,疏忽大意,引起火灾,无情的大火在狂风的吹动下,迅速在村中的田间地头、房屋院落中肆虐蔓延……这是一件典型的因为刑事案件导致被害人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该起案件导致多个家庭财产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掌握该案情况后,石林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及时与县应急管理局、属地乡镇、村组联系,向相关部门了解受害家庭的实际受损情况。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调查后,发现受灾较为严重的几个家庭中均有本就较为困难的农村妇女,她们要么为残疾人,要么靠低保生活,案件的发生对整个家庭无疑更是雪上加霜。家庭中的基本住房、农业生产生活物资均严重受损,正常生产生活都难以为继。经上报院党组研究,为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家中燃眉之急,帮助她们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及时走出困境,并在灾后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决定先对受灾较为严重且急需救助的五户困难家庭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并在2024年春节前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4万元。在对困难妇女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结合其家庭实际情况,石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县妇联、县残联协调沟通,会同县应急管理局、长湖镇等单位联动开展多元救助,共同保障困难妇女权益,发挥1+1>2的救助效果,让她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自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开展以来,石林县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专项活动开展,在司法办案中全面加强对农村地区因案致困或有致贫返贫风险妇女的救助力度,不断巩固提升主动救助、及时救助、全面救助理念,2022年至2023年,共救助农村困难妇女24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3.7万元,为20余个家庭缓解了因案造成的实际困难。
下步工作中,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充分认识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该项活动作为深化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载体和举措,突出救助重点,完善救助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效果,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尽责,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不断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实际行动持续传递检察温情和司法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