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决定,对“云南省法院先进集体”和“云南省法院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石林法院李子文同志被表彰为“云南省法院先进个人”。
李子文同志在岗位工作36年来,从一名翩翩少年到满头白发的老法官。始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人民群
众普遍赞誉。
先后被昆明市委市政府、昆明中级人民法院、石林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个人”“十佳政法干警”“昆明市专案查办案件先进个人”“昆明市法院系统爱岗敬业标兵”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三等功”一次。被国家禁毒委、中国禁毒协会评为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2年全市基层法院“争先进 当排头”审判执行质效竞赛活动“成绩突出个人”、被石林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石林彝族自治县先进工作者”。
立足本职,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作为最基层的人民法官,李子文同志不仅把工作重点放在各类案件的审理上,还在所在的部门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日复一日的案件审理中,本着最大限度便利群众的初心和宣传法治的决心,无论刮风下雨还是风吹日晒,常常和法官助理、书记员一起翻山涉水,深入到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更多的人民群众贴近法律。2023年审结案件283件,结案率为100%,其中,调解155件,撤诉34件,调撤率66.7%。通过对各类民事案件的审理,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所审理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因就地立案2小时案结事了,当事人还专程送来了一面“捍卫正义、维护公正”的锦旗,以此表达对人民法院的谢意。办理的一起涉及近两千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了追回群众的血汗钱,连续几个月辗转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曲靖市等地,奔波几千里为集资参与人办理款项清退事宜,一面“清正为民”的锦旗让他在疲劳的同时,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在他30多年的办案过程中,这些仅仅是其中的片段,办公室里静静摆放着的面面锦旗,见证着群众对人民法官的认可和对为民服务的感谢。
认真履职,全力做好党建工作
作为退休支部书记,李子文同志将“抓基层党建促队伍建设,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认真组织退休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主题党日”等活动,积极参与县委组织部“争当实干家 实现大发展”石林县书记讲堂(第四期)录制工作,党支部活跃度始终在全县保持前列。坚持职工生病时必访、家庭生活困难时必访、家庭不和睦时必访、有红白喜事时必访、情绪反常时必访和无故不参加党员活动时必访,适时了解离退休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学习生活情况,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把党的关怀送到了他们的心坎上。2019年2月石林法院退休支部被昆明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评定为昆明市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
发挥银发力量,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作为退休支部的“领头雁”,李子文同志积极探索“党支部+学习小组+党建引领向社区延伸”的工作模式。2023年先后12次组织老党员到县人民法院驻县老年大学“法官工作室”开展法律咨询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宣传,为“银发”群体维权提供了最直接有效的途径,切实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多次到鹿阜街道龙泉社区居委会“法官工作室”“阿诗玛”特色调解室和“诉源治理、执行联络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司法便民利民,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好评。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复审、社区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2020年1月新冠肺炎爆发以来,组织老党员老干部充分发挥“银发力量”,积极参与小区疫情防控。在创文中退休支部班子成员分别担任法院小区一、二、三栋楼栋长,带领老党员入户宣传,打扫小区环境卫生,支部12名党员网上注册志愿者服务,积极参与网格责任区域“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协助参与法院老旧小区水电改造和风貌改造,为小区创造一个安全、卫生、和谐的生活环境。2022年6月,石林法院退休支部被市委老干部局授予“银发先锋之家”荣誉称号。2023年9月,石林法院退休支部“党建引领向社区延伸”志愿服务荣获“全市离退休干部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