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建设平安石林、法治石林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先进群体。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试行)》规定,经相关单位推荐申报、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1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1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拟报请县人民政府表扬奖励,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
一、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杨晓爽,男,2000年01月生,石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巡特队)辅警。
2023年6月26日,15时许,杨晓爽在轮休期间对巴江河中溺水人员实施救助。
二、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尚乔永,男,1978年08月生,石林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违法建设管理中队队员。
赵永涛,男,1990年05月生,石林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违法建设管理中队队员。
金光辉,男,1981年02月生,石林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违法建设管理中队队员。
2023年6月16日,15时许,在昕贝贝幼儿园门口,对交通事故伤者实施救助。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11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见义勇为协会反映。通信地址:行政中心A区404室,电话及传真:0871-67796263。
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