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增强案件审查办理的公开度、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在案件办理中接受社会监督,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积极效果。8月25日,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就近期受理的三件妨害公务、袭警案组织召开听证会,就案件拟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进行听证。听证会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主持。
听证会邀请了石林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5人作为听证员,并邀请了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石林县分局、石林县公安局等办案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等参加,以不公开的形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问题,充分听取听证员和办案单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为我院依法、合理、公平、公正、公开做出处理意见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听证中,五名听证员认真对案件涉及的问题进行评议,并在发表听证意见时说到:“检察机关通过举行听证会的方式,针对案件处理中存在争议的问题邀请各方参与共同进行研讨、听证,为案件当事人与执法办案机关搭建了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公开听证兼顾了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法理、人情,又彰显了司法公正,树立了法律权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听证中,大家从不同的角度对案件进行审视并提出处理意见,有效提升了执法办案人员的执法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增强了案件办理审查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的认可度。”
听证会后,陈勇检察长对各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一直以来对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并诚邀大家持续对石林县检察院的各项检察办案进行监督,积极建言献策并踊跃提出宝贵意见。
下步工作中,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坚持把检察听证作为提升司法透明度、赢得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常态化、规范化、优质化”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使检察工作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更加符合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期盼。同时,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落实“应听尽听”的要求,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让司法公正“看得到,听得到”,最大限度地使检察听证成为保障司法公正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