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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先行”掀起春节后复工复产交通安全宣传热潮
发布时间:2023-02-13 17:12:53作者:石林县公安局来源:石林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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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文明交通理念,引导辖区群众文明出行,春节过后,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春运后期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以“宣教先行”为原则,精心谋划、突出重点,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方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拓宽多维度宣教渠道,迅速掀起春节后复工复产交通安全宣传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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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企业宣传, 着力提高安全意识。

深入辖区新希望雪兰牛奶厂、锦苑花卉公司及客货运输企业等开展春节后复工复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报春运以来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剖析节后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企业正确认识“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加强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宣传劝导和源头理念,提醒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警惕性,筑牢春运后期交通安全基础,引导广大驾驶员“对生命负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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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阵地宣传,整治宣传同步开展。

依托“业务窗口”阵地,将宣传延伸到业务办理中。在车管业务大厅、违法处理窗口和事故处理窗口,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图片、面对面咨询、播放交通警示片、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面对面向办事群众宣传无牌无证、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持续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提升自身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托“路面管控”阵地,坚持“面对面”宣传。在维护交通秩序、巡逻执勤、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等工作过程中,坚持面对面向当事人和随行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做到查处一起交通违法、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深入细致地讲解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以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不超速超员超载、不疲劳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利用农村“大喇叭”,以“春季出行注意事项”“农村道路出行安全提示”“交通事故常识”“一盔一带”等为重点内容进行广播宣传,并结合农村多发的交通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向群众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能听懂、能接受、能记住,实现辖区宣传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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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媒体媒介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依托“互联网+”载体,强化媒体平台警示,借助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抖一快”等宣传媒介,及时发布节后出行应注意的事项和交警部门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并邀请县电视台新闻媒体记者,深入客运车站、春运检查服务站,随警作战,积极开展春运后期交通安全报道活动,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舆论声势,助力平安春运。围绕节后返程等重点时段,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道路预警信息、路况信息,滚动播放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提醒驾驶人按照规定车速行驶,为群众安全出行提供信息,确保行车安全。积极整理违法查处中的典型案例,将其制作成视频、图文等宣传资料,利用微信朋友圈、公众号、抖音等自媒体、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对典型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使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提高群众对交管工作的支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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