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林县法院对申请人陈某与郑某、李某、昆明某专修学院、昆明某工程学校及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依法作出了确认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这是石林县法院办理的首例涉千万元的司法确认案件。
2022年12月28日,在特邀调解组织主持的调解下,陈某与郑某、李某、昆明某专修学院、昆明某工程学校及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就借款合同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由郑某、李某、昆明某专修学院、昆明某工程学校、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前偿还陈某借款本金1076万元,利息747万元,合计金额1823万元。
1月5日,石林县法院立案庭受理了该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申请并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认为,该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石林县法院作出裁定,该调解协议有效。
司法确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一种,实行一审终审,与普通诉讼程序相比,有“零成本、速度快、效力高”三大优势。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不收取任何费用,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司法确认申请后,除特殊情况外,将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15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裁定。
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是诉源治理推动诉讼与非诉相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内容,石林县法院针对群众日益多元化诉求,充分调动发挥社会各界调解资源的共享,推动各种矛盾在诉前有效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节省诉讼成本,为当事人提供免费、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