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电”交通事故的发生。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减量控大”工作,着力开展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整治工作,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努力构建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紧盯路面管控,常态整治违法。一是坚持定点检查与巡逻管控、白天治理与夜查巩固、日常检查与突击打击相结合等方式,在群众反映最强烈、违法行为多发地段设置查缉点开展路查,着重查处超标电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安装遮阳伞、过渡期满后仍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针对节假日、赶集日、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节点,组织执法小分队到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农村集市等摩托车、电动车出行率高的重点区域和路段开展突击整治,严查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严管、严查、严惩。三是发挥好农村“两站两员”、派出所、交警中队作用,守好出村口、出乡(镇)口,及时劝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形成城乡联动、高压严管的整治态势。
强化分析研判,明确责任落实。一是强化分析研判。结合辖区“涉电”交通事故发案规律、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律、交通违法规律等,认真查找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明确整治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违法和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为强力推动超标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提高思想意识。要求全体民、辅警充分认识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清当前道路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天天抓”的厌烦情绪,提高工作干劲,保持工作热情,认真落实好各项措施,扎实推进超标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坚决扼杀“涉电”事故苗头,确保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顽疾”得到有效治理。
突出氛围营造,抓好宣传教育。一是突出媒体平台宣传。充分借助电视、“两微一抖”等媒体平台,邀请媒体记者通过随警采访等形式,对摩托车、电动车典型交通违法、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警示曝光,广泛宣传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不良交通陋习,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意识。二是突出现场宣教。坚持“教罚相辅”原则,执勤民、辅警在路面执勤过程中,结合辖区典型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案例,对驾驶人开展“一分钟的宣传教育”,耐心细致的向过往司乘人员讲解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提醒、教育、引导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三是强化走访宣传。以开展“七进”、122主题宣传、“美丽乡村行”等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农村、中小学校、驾校、重点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讲,采取面对面宣讲、分发宣传资料、播放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讲解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电动车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引导广大驾驶人及群众拒绝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