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提高交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今年以来,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辖区实际,从重点环节入手,紧盯重点行业、群体,多形式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34场次,助推平安石林建设。
紧贴群众普法需求,持续提升宣传精准化。一是为确保“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贴合群众普法需求和宣传实效,石林交警以发生在辖区的真实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常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为切入点,融入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警示、反诈及“一盔一带”等内容,根据不同群体制作课件和宣传资料,力求融合多元化、立体化的交通交通安全宣传方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增进交通安全宣教效果。二是充分利用赶集日,深入各乡镇(街道)集市以“摆摊设点”、发放宣传材料和面对面宣讲教育的方式,重点对农用车违法载人、超载、超速、无牌无证上路、酒后驾驶、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宣讲,引导群众自觉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好习惯,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三是充分发动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教育体育、派出所、“两站两员”等力量,针对不同群体多角度阐述“酒醉驾”“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和法律责任,讲解文明出行准则,对广大交通参与者开展提醒和警示教育,倡导群众文明参与交通,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警媒”紧密联动宣传,持续提升宣传覆盖面。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短信等多种渠道及时推送交通安全信息,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二是在开展各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期间,积极邀请媒体随战,对公安交警执法现场进行跟拍,收集影像素材制作专题节目,曝光违法典型和事故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阐述交通违法的社会危害性,进一步提升违法整治警示震慑效果。
盯紧重点群体宣传,持续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一是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有效预防涉学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学生交通法规意识和防范意识。今年以来,在开学、六一等重要时间点,走进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等,开展多种主题、多样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结合学生年龄、知识接受度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宣传讲解如何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出行,以及搭乘超员超载车、乘坐“黑校车”等行为的危害性,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宣传,定期组织开展“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集中培训、发放资料、播放视频资料、上交通安全课、通报交通事故案例等方式为驾驶人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三是走进重点行业宣传。不定期深入辖区外卖、快递、物流等行业开展交通宣传教育,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和快递物流从业人员职业特点,面对面向从业人员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深刻剖析事故案例,引导驾驶员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严禁逆向行驶、越线行驶、抢黄灯、闯红灯、骑车接打电话、抢时间配送快递等行为,时刻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突出宣传阵地作用,持续提升宣传实效性。一是利用农村“大喇叭”收听便捷、覆盖面广、感染力强的优势,推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定时、循环播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让群众了解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超员超载、不系安全带以及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险性,提醒群众乘坐车辆出行时不要乘坐超员车、非法营运车和报废拼装车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最大限度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二是通过交通违法处理、车驾管业务、事故处理等窗口宣传阵地,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让办事群众在办理业务的同时,都能受到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三是建立“警企”“警社”“警校”“警民”联系渠道,不断拓宽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借助城区LED显示屏、农贸集市广播、村(社区)信息发布平台、小区管委会微信群、“两站两员”微信群等宣传阵地持续曝光不文明行为、发布安全提示信息、推广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让文明交通理念走进千家万户,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文明出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