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林县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整合立案、民事、刑事及执行等审判资源,形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合力,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提供便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依法维权 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石林县法院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组织学习培训妇女、儿童权益类法律、法规,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措施落到实处。
2021年5月,石林县法院挂牌成立了少年法庭,把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的刑事犯罪作为刑事审判的重点,同时加大了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的惩处力度,确保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不受侵犯。
2022年,石林县法院共受理审结了18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握指成拳 帮助当事人快速高效维权
2022年,石林县法院积极与县妇女联合会、教育系统及县直相关部门合作,联合开展妇女儿童维权相关工作,邀请村(社区)、妇联等相关人员参加案件调解与执行,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多方配合,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与此同时,邀请多名有妇联儿童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建立便民、快捷、高效审判案件的工作机制。
石林县法院为妇女儿童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送达、排期开庭、审理、督促履行,尽量减轻诉讼给妇女、儿童带来的身心影响。
调解优先 家事纠纷化解有温度
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纠纷、女职工劳动保障纠纷、学生伤害等案件的过程中,石林县法院专门选用审判经验丰富、办事细心耐心、善于化解矛盾的法官,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石林县法院还根据案情需要,邀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妇联干部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积极为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
同时,石林县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依法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采取预约调解、电话调解、上门调解等方式,提高民事审判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调解效率。截至11月底,石林县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类纠纷356件,依法保护了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宣传 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和能力
石林县法院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有针对性地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增强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提供法律咨询、巡回审判等活动,积极倡导男女平等、文明互敬的良好氛围,营造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社会风气。
《发声》是石林县法院2018年专门制作的反家庭暴力微视频,意在鼓励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勇于“发声”,学会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视频制作发布后,先后荣获第二届平安昆明微电影微视频二等奖,第三届上海公益微电影三等奖、“全国法院十佳微视频奖”等多项殊荣,有效扩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影响,对法律的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石林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断巩固和创新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成果,提升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