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酒醉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深入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辖区实际,不断研判、提炼、总结,灵活调整打击酒醉驾违法力度、深度,以“四字决”深化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通过持续不断的高压严管整治,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面净化了辖区道路通行秩序。
一、“细”字为首,统筹谋划强力推进。一是对症下药。针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认真分析酒驾违法行为以及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摸清酒驾高发原因,不断查找、分析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找准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补齐短板弱项,及时优化完善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管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确保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压实责任。紧紧围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主线,强化组织领导,紧盯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严把路面执勤执法关,强力推进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形成“紧抓不放、严管严治”态势。三是提高认识。要求全体民、辅警充分认清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坚决克服麻痹畏难思想、消极厌战情绪,全面加大对酒醉驾违法查处力度,以“零容忍”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酒驾醉驾整治成效。
二、“严”字为准,酒驾违法严惩不贷。一是持续打击高压严管。针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改变以往点多面广、分散作战的局面,采取灵活机动的勤务模式,集中优势警力、整合有效警力,通过在城区餐饮酒店、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宵夜摊周边路段设置违法整治查缉卡点,对过往车辆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逢违必究、逢患必除”,切实对酒驾醉驾违法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二是精炼战法提升实效。针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人员在面临交警检查时,易采取掉头逃跑、更换驾驶员、加速冲卡等方式逃避打击,在设卡查处时,有针对性安排警力在卡点附近对掉头逃跑、更换驾驶员等及时进行摄像取证和拦堵,确保整治无死角、零缝隙,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酒后驾驶成为人人不能碰、不敢碰、不想碰的高压线。三是拓展有效管控范围。针对部分驾驶人感觉的“安全时段”或“安全区域”,由以往夜间常态时间向双休日、午间、凌晨等时段延长,通过错时部署警力,实施有效打击。同时,由以往只在重点区域作战的短板,将整治范围向城郊结合部延伸,确保高压严管、密集整治的态势,使整治工作达到“全覆盖、无盲点”,提高对违法者的震慑力度。
三、“防”字为本,执法规范不断提升。一是加强文明执法。要求全体参战民辅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使用执法规范化用语,遵守执勤执法程序,坚决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始终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文明执法。同时在执法工作中备齐单警装备、规范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酒精呼吸测试仪等警用执法装备,在执勤执法时全程启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及时采集固定违法证据,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有效提升交通违法整治效果和质量。二是加强安全防护。严格落实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措施,教育民辅警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合理设置执勤点,按规定携带执勤执法装备,提前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引起交通堵塞。严格落实岗前安全提醒检查制度,行动前对执勤执法装备配备、安全站位等进行检查强调,将安全防护工作列入日常勤务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主要内容,建立民辅警岗前自查、领导日常巡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民辅警的安全防护意识,防止发生民辅警受伤害事件。
四、“宣”字为基,营造氛围提示给力。一是坚持罚宣并重。执勤民辅警在开展整治过程中,对驾驶人、乘客通过“面对面”方式现场说“法”,零距离宣传酒后驾驶带来的危害后果和违法成本,提醒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酒后驾车,提高安全意识。二是加强社会面宣传。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与“美丽乡村行”、“七进”宣传活动有机结合,组织民警定期深入辖区客运站、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学校等,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酒驾、醉驾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出行安全知识,引导群众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养成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三是强化媒体宣传。及时通过电视、“双微”及LED显示屏等平台发布安全提示和酒驾醉驾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战果,及时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讲解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性,引导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降压酒驾醉驾违法高发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