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烤烟作为石林县最大的支柱产业,为全县财政收入和农民增收致富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石林县煤矿企业全面关停后,燃煤价格逐年上涨,为解决烤烟燃料问题,石林县引进了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企业。生物质颗粒燃料是利用烤烟、玉米等秸秆、树枝等原料进行粉碎混合加工制成的燃料,是一种清洁能源,但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后遇到火源可能发生燃爆,威胁着企业员工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石林县共有11家农业合作社从事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有生产线12条。2022年4月,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当地11家合作社的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系统存在室内除尘系统未采取控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进料处未设置除杂物设施、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或配备不规范、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识不足等安全隐患。
针对此现状,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线索进行了立案调查,通过走访相关部门、现场查看、询问企业负责人,查明石林县11家从事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的合作社系民营企业,存在的多项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隐患,不但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还威胁到了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单位)未形成监管合力,不利于安全隐患的消除。4月21日,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向依法负有监管职责的应急、消防、环保等部门及属地党委、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对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隐患开展综合治理。
各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整改方案,督促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企业加速整改,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一进行整改消号。经检察机关跟进调查,截至8月16日,涉案的11家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企业已聘请专家开展隐患排查,形成隐患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计划投入整改资金149.9万元,已投入资金114.9万元,完成整改8家,正在整改3家,预计至8月30日全面完成整改,届时监管部门将聘请第三方进行验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办案过程中,石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守护公益与护航民企发展的共赢理念。一是注重调查取证方式,尽量采取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的影响最小的方式。二是注重释法说理,针对企业经营者安全意识不高,未认识到潜在的风险,或者认识到了风险但抱有侥幸心理,不愿为安全投资的错误理念,讲清法律依据,说明产业发展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利害关系,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倡导依法经营,安全发展。三是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功能,督促监管部门履职尽责,联动开展调查处置。四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分类施策,扶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和政策引导,营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服务石林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