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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警方四举措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发布时间:2022-08-21 21:25:54作者:石林县公安局来源:石林长安网

为提高石林县林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石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四举措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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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深入排查。石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认真研判全县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形势和规律,因地制宜地开展案件线索的排查和搜集工作。一是深入一线开展调查摸底和重点排查工作,切实强化对野生动物集群分布区、繁殖地等重点区域和线路的野外巡护看守,强化对重点区域周边企业、组织、社区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清理排查。二是在野生动物比较集中的区域,搜集涉案线索、渠道,及时确定重点打击目标。三是加强对非法繁育和经营利用、滥食野生动物企业的执法和监督,彻底清除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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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群防群治。石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一方面充分发挥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的牵头、协调、沟通和服务职能,一方面与石林县林业和草原局协同作战,力求做到整体联动的良好局面。一是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对农贸市场、花鸟市场、中药材市场、货运快递、车站等进行执法清查,严厉查处非法出售、贩卖、经营、邮递、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二是组织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对林区内野生动物栖息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从源头上堵住猎杀、收购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周边乡镇、村(社区)进行重点排查,通过走访群众深挖线索,对近期不明身份的外来停留人员进行彻底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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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执法检查。石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动联合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执法部门,不定期对县城农贸市场、花鸟市场等涉野生动物场所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打击非法猎捕、运输、出售、收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等行为。今年以来,共出动警力235人次,警车67台次,检查花鸟、古玩等重点市场场所10家次、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10家次、检查农贸市场16次;侦办野生动物刑事案件3起,抓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共计2人,缴获野生动物死体89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角鸮2只,白腹锦鸡制品1件,有效遏止了石林县内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苗头。工作中,先后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20只、隼3只、白腹锦鸡1只,“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王锦蛇11条、蝙蝠6只、白鹭2只、苍鹭1只、白骨顶鸡1只、刺猬1只、蓝孔雀1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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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宣传引导。为增强石林县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石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创新形式、拓宽渠道,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宣传,进一步提升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一是在开展“问计于民大走访”“打击养老诈骗宣传”等活动期间,同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呼吁广大群众珍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同时,宣传近年来侦办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对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有力震慑。二是积极宣传石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野生动物保护等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有关安排和部署,争取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支持。同时,公布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增强打击时效性和针对性。三是抓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社会公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同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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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广泛宣传,辖区广大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禁食用野生动物的的意识普遍得到提高,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到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行列中来,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