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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力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 助推夏季交通安全“百日行动”
发布时间:2022-08-05 16:36:29作者:石林县公安局来源:石林长安网

为深入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夏季交通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硬措施、强手段、严执法,重拳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各类交通乱象,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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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准施策推动“抓落实”,组织部署到位。一是周密部署。为确保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先后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跟着违法走、跟着秩序走”的工作思路,对“百日行动”和摩托车、电动车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科学安排警力,突出整治成效,营造高压严管态势。二是强力推动。结合辖区交通事故发案、车辆通行、交通违法规律等,认真查找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策略,进一步明确重点整治时段、路段、车辆等具体事项,为强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强化认识。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求全体民辅警充分认识开展“百日行动”和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清当前道路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刻认识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严重危害性,坚决克服“天天抓”的厌烦情绪,切实做到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标准不降,全力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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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查严管打好“组合拳”,路面管控到位。一是紧盯重点时段。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聚焦辖区内群众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规律,全面加强上下班高峰时间段、群众集中出行时段管控力度,运用中午、晚间、周末错时勤务,分点、分片、分段,常态化、全覆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摩托车、电动车涉牌涉证、酒驾醉驾、非法改装、违法载人、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整治要求,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二是紧盯重点违法。聚焦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偶然性、随意性、随大流的特点,在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涉牌涉证、酒驾醉驾、非法改装、违法载人、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同时,结合“百日行动”延伸整治触角,织牢防控网络,重点整治“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开展全方位、全时段打击治理,取得了了明显效果。三是紧盯重点区域。聚焦农村交通安全,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派出所、交警中队作用,守好出村口、出镇口,及时劝阻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行为,把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形成城乡联动、高压严管的整治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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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宣传教育绷紧“安全弦”,安全提示到位。一是现场宣教。坚持“教罚相辅”原则,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耐心讲解酒驾醉驾、非法改装、违法载人、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的危险性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引导其积极配合交警工作,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最大程度争取群众对整治行动的支持和配合。二是警示宣传。充分借助石林县交警大队双微、石林县电视台等平台,邀请媒体记者随警采访等形式,对摩托车、电动车典型交通违法、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警示曝光,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不良交通陋习,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意识。三是安全宣讲。大力开展“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同时,组织民辅警、交通劝导员、宣讲员走进村(社区)广播站,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有针对性的提示,不断提高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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