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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多措并举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04 10:15:14作者:石林县司法局来源:石林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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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石林县以民主法治示范创建为抓手,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大力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员”制度,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化群众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

今年,石林县小箐村、南门社区成功创建为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拉河村、水补衣村、法块村和西北社区创建为昆明市“民主法治村(社区)”。目前,全县共有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4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92.7%,民主法治创建成效显著。

强化组织建设。将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石林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制定创建计划,切实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真正达到省级示范带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

做好跟踪落实。根据年初工作计划,认真抓好创建的统筹部署、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等工作,并把加快推进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和法治石林、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督促跟进创建情况。

注重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村(社区)自治组织建设,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依法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公共事务。贯彻落实村(社区)法律服务员制度,全县96个村(社区)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员”聘用全覆盖,组织引导全县村(社区)法律服务员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法治课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咨询等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组织开展法进百企活动,全县38名律师为全县百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优化乡村企业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促进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全县培育了405名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他们在宣传政策法规、开展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小广场(公园、长廊)建设,利用村(社区)LED屏、广播循环播放宪法和民法典等知识;运用村(社区)的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等平台,对热点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学法教育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