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满足群众高品质司法需求。7月27日,石林县法院板桥法庭举行揭牌仪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今颖,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刘昕光;石林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李佳,石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周蔚;石林县检察院、石林县司法局等单位有关领导,石林县板桥街道、大可乡党政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应邀出席揭牌仪式。石林县法院班子成员、板桥法庭全体干警参加揭牌仪式。石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洪绍荣主持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范今颖对石林县法院板桥人民法庭正式搬迁入驻表示热烈的祝贺并指出:一是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做好人民法庭各项工作。二是要坚持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辖区社会安定和谐、民族团结进步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推进法庭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平安、守护一方正义、促进一方发展的职责使命。
揭牌仪式上,李佳指出,石林县法院板桥人民法庭恢复驻点办公,是石林县法院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重要举措,是主动满足基层群众司法需求、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担当之举。石林县法院板桥人民法庭在恢复驻点办公后,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庭工作的新要求,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公正高效处理各类案件,不断提升案件办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定纷止争、教育引导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为辖区2个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下步工作中,石林县法院将将把板桥人民法庭打造成为助推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化解矛盾纠纷的快速通道、展示法院形象的重要窗口,为石林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也为平安石林增添一张靓丽的“法治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