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林县法院圭山法庭法官高效办理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1年6月至9月,原告重庆某广告公司与被告石林某职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原告在合同期内如约履行完毕全部义务,被告予以确认,但被告方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给原告带来巨大损失,原告遂诉至法院。
因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远在外省,如何用最小化的诉讼成本,确保纠纷高效、快捷地化解是法官面临的难题。石林县法院圭山法庭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对该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开庭前多次与原被告沟通,通过电话、网络等手段进行“线上”调解,并通过快递与网络在线确认的方式,协调解决了当事人签字确认的问题,最终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本案采取远程调解方式进行审理,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解决了当事人无法到场开庭的问题,真正实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同时,网上开庭不仅符合目前的疫情防控要求,还方便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有利于及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真正践行了诉讼服务便民理念。
石林县法院始终坚持运用多种信息化手段提升办案效率,最大程度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了司法为民服务水平,让群众在高效便捷的服务中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