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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里“征途”只为“你们”的心真正落地
发布时间:2022-06-24 17:11:57作者:石林县法院来源:石林长安网

为及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近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大理市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成功执行到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名下的房车并于次日扣押至石林法院,赵某等15名农民工作为申请人申请执行某物业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得到有效推进,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将会得到尽快落实。

2021年3月,赵某等15名申请人同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双方约定赵某等15名申请人到被执行人指定的石林县蒲草村提供安保工作,每月支付每位申请人工资2500元。后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从蒲草村撤点,同时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因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赵某等15名申请人工资近7万元,赵某等15名申请人于2021年9月向石林法院提起诉讼讨要工资,石林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并确定由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支付赵某等15人工资近7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赵某等15名申请人于2022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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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该系列执行案件属于涉群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案件的执行结果关乎到农民工切身利益、一定程度上关乎到社会的稳定。为妥善处理好该系列执行案件,执行干警以“三个精心”“三项举措”推动案件取得实质性突破,有效维护农民工工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做到精心研究案情,系统掌握案件的来龙去脉,为案件的执行打好基础。二是做到精心谋划措施,通过采取线上查控与线下查询的方式,穷尽一切财产调查措施。经查询,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目前名下的财产仅有一辆房车,执行干警及时到车管所办理了查封手续。三是做到精心做好申请人的释明工作,同时告知申请人执行过程中应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法定义务,动员申请人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6月13日下午,执行干警接到案外人的电话,称涉案车辆近期在大理市市区内活动,并称涉案车辆的使用人林某将于次日到大理市车管所交易车辆。执行干警收到该财产信息后及时作了汇报,执行局领导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并在第一时间联系大理市人民法院寻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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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早日执行完毕,及时让农民工兄弟拿到“血汗钱”。6月14日早6时,执行干警按照之前的部署完成集结赶往大理市,在大理市人民法院的支持、配合下,石林法院执行干警于当天下午15时许扣押到涉案房车。然而,林某以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的员工吴某尚未支付其工程款,且公司员工吴某已经将涉案房车抵押给自己为由,拒不交付涉案房车。后林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吴某在履行合同中存在诈骗情形,大理市公安局民警出警后,向当事人各方了解了案件情况,在确定案件的来龙去脉后,首先对林某拒不协助执行的行为进行训诫,并向林某释明要根据管辖原则依法主张其权利。最终,在大理市人民法院、大理市公安局的协助下,林某当场腾空涉案房车并将车辆交付给了石林法院执行干警。下一步,石林县法院将及时启动评估拍卖手续,争取让15名农民工尽早拿到“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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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法院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将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作为案件执行的重中之重,通过对涉民生案件的快立、快查、快执,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意识,用实实在在的举措、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逐案推动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以实际行动努力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