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三大建设/队伍建设

石林县司法局三举措推进“毕摩”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20 17:11:41作者:石林县司法局来源:石林长安网

“毕摩”法治教育培训会

“毕摩”人民调解员培训会

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发挥“毕摩”在彝族群众里声望高、为人公道等优势,参与村(社区)基层治理工作,石林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全国模范调解人民调解员到石林街道小箐村、老挖村开展对“毕摩”人民调解员的引导和培训。

一是引导“毕摩”做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人。向“毕摩”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引导“毕摩”做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人。

二是引导“毕摩”做法治宣传教育的明白人。组织“毕摩”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掌握基础法律常识,做名副其实的彝族智者,在开展民族文化传承的过程中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引导“毕摩”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调解人。“毕摩”群众根基深,善于排查村内矛盾纠纷,通过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周和林同志经验交流和培训,“毕摩”能利用自己的身份、声望有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