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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查、盯、控、挖”四举措 深入推进联合整治货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行动
发布时间:2022-05-20 10:16:16作者:石林县公安局来源:石林长安网

为深入推进联合整治货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行动,有效预防涉及货车道路交通事故,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辖区实际,结合“减量控大”集中整治第二波次行动,把握“查盲点、盯患点、控重点、挖亮点”四个工作点精准发力,提高货车“治超”专项整治工作质效,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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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盲点”,优化管控举措。一是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分析研判辖区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查找管理“盲点”,研究制定整治措施,调整勤务部署,优化管控举措,提高联合整治货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充分利用近期各项重点工作会议的召开,就联合整治货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行动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工作要求及任务分解等方面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三是要求各外勤中队紧盯重中型载货汽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攻坚国省道、农村公路、高速公路“三大主战场”,持续深化“治超”联和政治,强化对超限超载、“百吨王”货车“常态化”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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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患点”,强化源头管理。一是深入辖区运输企业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好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通报近年来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要求企业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督促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尽快将交通违法“清零”,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二是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持续加强对事故多发、及事故“黑点”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滚动排查,逐段逐点建立隐患清单,对发现的设施损坏、缺失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更换、修复,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努力把隐患消除在小、在早、在苗头。三是针对查处的每一起严重超载违法行为,配合运管部门倒查源头装载企业违法装载责任。定期汇总涉及辖区货车、驾驶人、运输企业的超载违法信息,对符合“一超四罚”条件的,向交运部门移交相关证据资料,并督促其依法实施“一超四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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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重点”,强化路面管控。一是以“白+黑、定+巡”严管工作模式,在辖区国省道、高速公路等货车运输集中的重点路段,加强流动巡查,提高管控能力,在重点路口设置固定检查点,严查酒驾、重型货车超限超载、涉牌涉证、改型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查、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切实抓好路面管控工作,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绝不姑息。二是针对部分货车违法驾驶人昼伏夜出、打“游击战”等特点,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灵活机动调整警力安排,常态化开展货车夜间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及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弥补常规整治的不足,确保打击的覆盖力度。三是积极会同运管、路政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制定联合“治超”工作措施,依法查处货车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依托治超站建立完善联合治超机制,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全面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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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亮点”,强化宣传警示。为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挖宣传教育亮点,以重点车辆驾驶人为重点群体,在宣传教育上深挖宣传亮点,强化宣传警示。一是组织宣传民辅警走进辖区重点客货运企业,与企业管理人员、驾驶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教育广大驾驶人和企业负责人时刻紧绷交通安全弦,做到遵规守法,安全出行,文明行车。二是在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窗口等宣传阵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板等方式,广泛宣传超载超限、非法改装、酒后驾驶、无证无牌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后果的严重性,教育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交通陋习。三是以路面执勤执法为阵地,采取“宣治结合、以宣促治”的方针,通过现场劝导、安全提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违法驾驶人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切实增强驾驶人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