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力打造“阿诗玛”、“高玛饶”双语调解室,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专业协会力量,以“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载体,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引领全院干警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一、主动融入格局,推进高效司法为民。石林法院在县委政法委精心指导下,制定下发了《石林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准入办法》《石林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绩效考评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人民解纷、特邀调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以双语调解室“党员示范岗”为引领,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的目标,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和保障作用,促进矛盾纠纷依法高效便捷化解。
二、推动诉调对接,非诉纠纷解决前置。联合石林县司法局成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着力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力促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落实见效。积极与石林县工商联强化联动,建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开展“总对总”委派调解,利用法院调解平台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依照《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联动,促使案件在诉前更快更好化解。
三、整合司法资源,选优配强调解组织。依托现有7个调解组织(即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室、县法学会诉调对接工作室、县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县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县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工作站和县商会调解室),从行业协会选聘9名法院特邀调解员,不断拓展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的平台和途经。通过特邀调解、人民调解,将案件化解在诉前,实现效率提升、公平提速。
四、突出地方特色,打造“双语”调解服务。结合彝族自治地区实际,进一步发挥“高玛饶”“阿诗玛”2个双语调解室作用,将辖区内从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的6名彝族妇女选聘为双语特邀调解员,充分利用其懂法律、知民情、晓风俗的特长及技能推进双语调解,积极参与诉前调解案件办理,力促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落实见效。自开展双语调解以来,满足了多元化诉讼需求,促进大量简单案件、类型化案件在立案阶段、诉讼前端得到快速处理,以“小成本”撬动大效应。为群众提供双语调解服务工作被写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五、深化技术融合,促进诉讼便捷高效。石林法院将“阿诗玛”调解室与现代信息化技术相融合,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线上网络调解,通过手机搜索微信小程序,进入“云解纷”,实现掌上调解。同时,同步完善平台法律咨询、在线调解和诉讼服务功能,汇聚优质解纷资源,为在线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持,实现纠纷双方通过平台,足不出户完成身份确认及调解方案的协商通过,极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六、加大培训指导,完善诉源治理机制。通过法官工作室、诉源治理工作站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指导人民调解。人民法庭通过开展“三进”(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活动,加强对各类调解组织、村(社区)综治专干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纠纷调处能力,推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在旅游巡回法庭、台创园巡回审判点、彝族第一村设置3个巡回办案点,坚持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多维度开展各项工作,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七、巡回审理助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结合石林县实际,以“巡回审判点”、“背包法庭”、“模拟法庭进校园”、“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课”等形式和载体,深入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和村寨以及企业学校,主动送法上门,化解纠纷,及时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
石林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工作宗旨,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发挥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和保障作用,大力引入多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形成人员联合、力量联动、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促进了矛盾纠纷依法高效便捷地解决,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有力推动力平安石林法治石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