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法院紧紧围绕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工作宗旨,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和保障作用,大力引导多方力量参与诉源治理工作,促进矛盾纠纷依法高效便捷化解,形成“人员联合、力量联动、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
一、成立法官工作室,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在鹿阜街道龙泉社区、大乐台旧社区等成立2个法官工作室,通过开展巡回办案、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积极化解涉诉信访矛盾,让基层群众“零距离”接触司法,法官第一时间了解群众司法需求,为群众释法析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成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前哨站。自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共服务群众500余次。今年,还将在各乡镇(街道)挂牌成立法官工作室,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和反馈涉诉案件情况,推动诉讼和非诉讼的无缝对接。
二、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协调联动定纷止争。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各人民法庭面对面接触基层群众、方便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先天优势,积极加强与辖区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的协调联动,在司法所及各村委会挂牌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进一步加强多元解纷力量融合,将司法触角延伸到村(社区),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让纠纷止于萌芽、化解在诉前。至目前,石林县法院已将75个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基层治理单位录入石林县法院调解平台并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开展诉前调解案件75件。另,石林法庭在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巡回审判点内设立了涉台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借助人民调解平台,联合“周和林金牌调解室”,形成合力调处辖区内涉台民商事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台商合法权益。
三、成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把非诉纠纷解决在一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采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有效推动诉调对接。今年以来,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石林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依托“阿诗玛”、“高玛饶”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至目前共有调解员7名,共开展诉前案件调解541件,调解成功189件,调解平均时长14.21天,音视频在线调解58件,在线提交司法确认67件。
四、建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落实“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积极与县工商联加强联动,开展“总对总”委派调解工作。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至石林县工商联商会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利用工商联商会调解平台对法院委派调解的案件进行线上调解、制作调解协议,调解成功后在调解平台上直接推送到石林县法院内网立案,由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司法确认。县工商联委派“总对总”调解主要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民间借贷、涉企业的其他合同等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调解。至目前,共委派调解案件20件,调解成功14件。下步工作中,石林县法院将依据《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积极加强与县上各相关单位的联动,促使案件在诉前更快更好化解。
五、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开展普法活动。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及社会关注的典型涉民生案件,在立案、审理、宣判、执行全过程中,做好答疑解惑、以案释法工作。积极采用庭审直播的方式,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通过巡回法庭采取以案释法、就地开庭的形式,深入村(社区)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和宣判,提高法律宣传针对性和有效性;成立“法制副校长”授课团队,定期到各学校为中小学生开展普法教育和心理疏导活动;在矛盾化解方面,积极引导乡镇、村(社区)、中小学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托人民调解,强化司法确认,形成司法引导与社区自治和司法职能与基层善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