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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巡河,助推石林河湖生态保护
发布时间:2022-03-31 14:43:54作者:石林县检察院来源:石林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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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河长 检察长”工作机制,提升河(湖)保护法治化水平,3月30日上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林县市级河长李晓红到石林开展巡河工作,石林县委书记陈瑞斌、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李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加智、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勇陪同巡查,县水务、生态环境、城管、街道办相关领导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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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红检察长一行首先到黑龙潭水库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水库存在的问题,重点查看了水库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是否有违法占用河道等影响水体安全的隐患。在巡查现场,听取河长制成员单位关于河湖治理工作的汇报,以及近期正在开展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详细询问水库日常管理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随后,李晓红检察长与陈瑞斌书记继续对黑龙河桃源湖段、西河三板桥段进行巡查,详细了解沿线河岸两侧存在的问题,及日常管理情况,重点查看了河流周边面源污染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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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后,就做好当前的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李晓红检察长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二要落实好《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压实责任担当,在一线转作风、解难题,扎实开展巡河护河工作。三要齐抓共管,加强河道管理和人员协调,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有效解决存在问题。最后要求要持续发挥好公益诉讼“利剑”作用,让“河长制”与“检察公益诉讼”组合发力,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力河(湖)管理保护,为石林生态文明建设及辖区群众饮水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