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司法局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基层司法所主动排查纠纷及时化解矛盾,把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挺在前面,着力解决群众的难心事、烦心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涌现出了许多典型事例。
各方力量齐上阵 “摊位争夺战”终落幕
2021年12月底至2022年2月,圭山镇三家摊贩(张某、陶某、顾某)因争抢阿黑风情旅馆十字路口拐角摊位产生了矛盾。圭山镇司法所、派出所、镇联系领导以及村干部联合及时组织开展调解,因分歧太大,调解陷入僵局。圭山司法所提出组织集中调解三方一见面会引发争吵,建议分头做各家的思想工作。圭山司法所先组织调解员前往查勘争议地情况,并分头到三户人家了解其生产生活家庭情况和倾听其诉求。通过了解发现陶某丈夫已去逝,独自抚养三个年幼的孩子。司法所调解员约张某先到争议地,告知陶某家的情况,提出拐角处摊位由陶某使用,张某在陶某的右手边摊位的建议。之后又做通了顾某的工作。最终,张某、陶某、顾某均同意了司法所的建议,达成协议,市场方当即到争议现场根据调解结果划线。
医疗事故引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路美邑村民普某因需要进行节育环取出术到县妇幼保健院就诊,因放环时间过长取环困难,在手术过程中导致子宫穿孔,之后到昆明市延安医院转诊进行手术治疗,普某住院治疗15天后好转出院。就此事向县妇幼保健院提出医药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后期治疗费、补助费等合计81367.02元做为补偿。但普某考虑后期可能出现并发症的问题,要求医院赔偿12万元,双方因赔偿事项双方产生分歧,医院向鹿阜司法所申请调解。调解员考虑到普某身体情况,刚做完手术尚未完全恢复,于是前往路美邑普某家了解情况,对普某先进行了关怀慰问,再就赔偿事宜倾听普某的想法。在与普某、医院进行多次走访、电话协商后,最终达成了一致赔偿意见,调解协议书的内容确定与签署也充分考虑普某实际情况,由调解员和医院代表亲自去到其家中进行签署。
调解一案 教育一片
板桥司法所近期成功调解一起小矣马伴村婚姻家庭纠纷。汤某于3月4日来板桥司法所诉说,自己田地在建高铁站的时候被占用,但是补偿款被父母领取,不给他一分一毫,要申请调解,要回补偿款。
板桥司法所前往小矣马伴了解情况,找到汤某的父母,了解情况。汤某的父母1996年就因赡养问题,起诉到法院,现有判决书一份,要求汤某赡养老人,但是汤某并未有履行判决。被占田地原是老人的小儿子的,但因未成家就去世,田地被老人收回,故补偿款被老人领取,又因汤某并未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故老人没有给他一分一毫钱。
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双方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批评汤某不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行为。教育汤某要换位思考,应该怀着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激去赡养父母。汤某听后深感触动,表示要好好对待父母。
群众事无小事、细微处见真情。石林县司法局将继续秉持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用真情排解民忧,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