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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步骤、多措施、联合发力促规范——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携手并肩同发展
发布时间:2022-02-07 16:29:09作者:石林县检察院来源:石林长安网

大部分涉罪错未成年人都有文身且低龄化趋势明显,文身对未成年人身体、心理会造成直接损害,会对其他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形成不良风气的后果显而易见。但文身行为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还是不应当排除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视野之外?应当如何有效监督管理?这是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面临的棘手问题。

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是检察机关应负的检察担当。为此,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分步骤,多措施,合力走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难”困境。

第一步,专项检查促重视。2021年4月30日,石林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未成年人文身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对县文身行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开展文身项目的多为持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美容美发经营者,从业人员表示知道未经其父母许可不得给未成人文身,但他们均未征求过未成年人父母意见且未采取任何核实年龄的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对经营者作出需持文身从业资格证规范从业和倡导不为未成年人文身规范从业的提示。检查中注意到,文身店内卫生条件差,用于文身的颜料来源不明,文身器械疑似重复使用,存在有效消毒、清洁、杀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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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检察建议强监督。2021年10月13日,石林县检察院围绕查明的事实、法律依据、整改意见三个方面作了充分阐释和说明后,向县卫生健康局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部门强化履行对经营主体卫生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对文身经营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卫生条件进行全面清查、检查,对经营者、从业者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同时,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推动制定我县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提供基础保障和明确的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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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履职落实见实效。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石林县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落实建议事项,依法履职。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环境卫生、用品用具消毒、检测为工作内容,对全县183家理发店、78家美容店全覆盖专项检查,发出261份《卫生监督意见书》,明确提出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不得向未成年人文身、纹绣的要求,粘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警示牌和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石林县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工作正在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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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身行业规范治理,是检察机关参与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社会治理的一个小缩影。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坚持“督导而不替代”,加强与行政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注重发挥职能部门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合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痛点问题,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是新时代赋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新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