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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司法局“三举措”让人民调解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2-02-07 15:37:00作者:石林县司法局来源:石林长安网

石林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2021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87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781件,调解成功率达99.2%。诉前委派调解中心共调解案件1659件,调解成功632件。

一是建立健全多元解纷机制。2021年5月,正式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加强基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石林县司法局将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有机结合,在县人民法院设立诉前委派调解室,选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受法院诉前委托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将人民调解与公安治安调解有机衔接,在全县9个派出所建立人民调解室,选派人民调解员及律师进驻,采用有调解需求时,上门进行调解的方式。

二是成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2021年,县司法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建成立1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同时,制定出台《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工作实绩与评先评优、工作报酬相挂钩的制度机制,明确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的具体举措,助推人民调解提质增效。

三是提高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标准。2022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由县财政按上年末常住人口每人不低于1.5元的标准列入年度预算,较之前上浮50%。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的矛盾纠纷,按口头、简易、普通、疑难、重大、特别重大六个等次,实施“以奖代补”,将奖励标准提高到50元、100元、200元、1000元、2000元,奖励标准同比去年均大幅提升。进一步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