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推进石林县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长效管护及生态建设等工作,2021年12月15日,石林县市级河长、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晓红一行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佳、副县长朱加智、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勇的陪同下对石林河湖保护治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听取了相关部门对全县河湖治理情况的汇报。
李晓红检察长一行先后查看了鱼龙水库、柴石滩水库提灌站、石林县西城区河道改造工程、西城区排污应急工程和西河三板桥段,了解石林县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在巡查过程中,李晓红检察长听取了各单位关于石林县河流湖泊保护和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聚焦河道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长效管护等重点,实地查看河道及水体情况,在走访中询问有关人员对西河的日常管理情况,详细了解河岸沿线存在的问题,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与信息部通过快速检测设备对河流湖泊水质进行随机抽检。
针对巡查走访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职能职责,李晓红检察长指出,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我们的水资源,各级河长要压实责任,开展好日常巡查管护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大宣传和惩处力度,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倡导共治共建共享;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以“河长 检察长”机制为抓手,联合巡查、线索互通、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不断改善石林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