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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检察院与宜良县检察院联合印发《强化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10 15:48:38作者:石林县检察院来源:石林长安网

为加强跨行政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推进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石林县检察院与宜良县人民检察院于近日联合印发《强化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办法》(以下简称《协作办法》)。

南盘江发源于云南省曲靖市乌蒙山余脉马雄山东麓,为珠江流域干流西江干流河段,在云南省境内,南盘江流经曲靖、陆良、宜良、石林、开远等县市,于罗平县境汇入黄泥河后流出云南省境。南盘江流域生态资源丰富,加强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建设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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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和宜良县山水相连,在生态环境方面如唇齿相依,跨区域协作共同做好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兼具必要性和重要性。两地检察机关积极沟通协商,探索建立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共同筑牢珠江上游司法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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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9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石林县院、宜良县院第三检察部召开联席会。会上,石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与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云争共同签署了《强化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办法》,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洪颖到会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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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就《协作办法》的目的意义、协作配合、落实见效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洪颖主任提出:希望两院通过机制的建立,加强合作,发挥检察办案一体化优势,形成合力,打造精品典型案例,形成引领示范。石林县院、宜良县院的检察长表示将以会签《协作办法》为契机,加强交流合作,资源共享、协同配合、高效联动,发挥各自优势,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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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石林县院、宜良县院对涉及两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和办理情况进行了通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