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无缝衔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在疫情期间的衔接管理工作。近期,石林县司法局远赴普洱市澜沧县,为刑满释放人员岩桑寻找亲人。
图一 石林县司法局、公安局和宜良监狱开会研究岩桑的安置问题
2021年6月24日,石林县司法局接到云南省宜良监狱的电话,岩桑(无身份信息,自报户籍为澜沧县,82岁),2010年因贩卖毒品被石林县公安局抓获,将于2021年7月3日刑满释放,根据《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遣返工作的意见》(云司发〔2020〕9号)规定,三假或不明国籍的人员刑满后由原办案机关所在地进行衔接、核查、处置等工作。
岩桑为三假人员(即假姓名、假身份、假住址),据岩桑自述他的出生地为普洱市澜沧县安康乡,且他们全家于1958年就到缅甸谋生了,在服刑期间监狱根据他的自述信息发过核查函,经当地相关部门核查,结果是查无此人。他很可能是缅甸籍人,他该何去何从?在安置帮教工作中,这样的刑满释放人员并不常见,头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没有可以借鉴的案例,大家都皱起了眉头。
实际上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也就是说,这项工作并不具备强制性。石林县司法局一刻也没有耽搁,牵头召集了石林县公安局和宜良监狱共同研究岩桑安置工作,很明显岩桑不是本地人,他年纪又大,不能给他介绍一份工作或一笔生活费让其自谋生路,临时安置在石林也不是长久之计。据狱警反映,岩桑服刑期间对外没有任何联系,他出狱后最想回到的是普洱市澜沧县,本着尊重刑满释放人员意愿的原则,通过协商由宜良监狱在刑释前确认清楚岩桑出狱后的想法,由三家单位共同派员陪他回到澜沧县寻找他的亲人和他的家。
7月3日,岩桑刑满释放,一早石林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协同宜良监狱陪他踏上了前往澜沧的寻亲路。一路上,护送人员不停地与岩桑交流,希望他能多提供一些寻亲的信息。岩桑因离家太早,加上地方口音太重,相互交流很困难,经反复沟通交流,他在澜沧县还有个名叫岩来的堂弟,曾在1987年见过最后一次面,当时岩来从事电力工作,弟媳在医院从事打针的工作,堂弟女儿当时才有3岁。经过8个多小时的车程到达澜沧县,根据零碎的信息,大家马不停蹄分头寻找岩桑口中的堂弟“岩来”,护送工作队员兵分两路,一路到电力公司的职工小区挨家挨户询问,一队到澜沧县公安局协调信息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通过积极的走访排查,终于找到一个身份信息高度匹配的“堂弟”名叫张岩矮。通过联系张岩矮到派出所进行辨认,通过双方辨认,确定张岩矮就是岩桑的堂弟。陪同人员介绍了情况并做通张岩矮思想工作,他表示愿意接收岩桑,并在刑释人员交接表上签字。
图二 张岩矮的女儿在刑释人员交接相关文书上签字
岩桑年纪大,语言交流困难,使得帮助他的寻亲路愈加艰难。我们的工作人员没有放弃,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才能帮他找到30余年未曾联系过的亲人。当两个花甲老人的手紧紧牵在一起的时候,大家都觉得这一千多里路没白跑。
图三 成功交接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