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议题的通知》的相关工作要求,2021年7月7日下午,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召开全面深化改革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李佳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相关单位共计30家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讨论并研究审议了县检察院、县委社工委、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送审的《关于保护石林河流湖泊生态环境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石林县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石林县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四个改革文件。
会议强调:一是要对标对表抓落实。主动对标2021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要求,需要制定方案贯彻落实的,尽快形成方案上会研究;需要直接贯彻落实的,加紧贯彻落实,每项改革工作都要定责明责到人,集中力量完成今年的改革任务。二是要强化担当抓落实。改革方案通过后,要抓好落实,各责任部门要主动挑起担子,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实行项目化管理、限期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各项改革的落地见效,确保重点改革事项改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三是要深化总结抓落实。要加强与社会体制组牵头单位的联系,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进展情况和总结等。专项小组各责任单位要将推进的各改革事项进行总结提炼,及时挖掘各领域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引领带动各领域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