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林县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总结回顾了2020年检察业务数据,研究并提出了2021年工作思路。这是石林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的具体体现,也是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业务数据的充分说明。通过此次深入、彻底的分析和研判,以数据形式深度解读了2020年石林检察工作质效,提前为2021年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布好局、起好步。
会上,李选奎同志结合《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通报了2020年各业务条线主要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和各位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情况。各业务条线的员额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对2020年的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发表意见,并就如何抓好2021年的业务指标提出了工作思路。石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同志结合各业务条线的职能分工对全院工作作出具体要求:一是刑事检察要持续优化案件比,全面落实石林县检察院党组关于案件繁简分流,逐步形成专业化办案组。要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县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的作用,确保各项业务指标稳中有升,切实突出质效。二是未成年人检察要尽快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模式,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品牌效应。三是案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数据分析能力,真正为院党组提供决策参考。同时,建立检律共商机制,充分借助律师力量参与案件办理,督促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四是控告申诉检察要严格按照全国文明接待室标准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并突出救助的实际效果。五是刑事执行检察要更加突出案件质量,并在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联合办理等方面早见成效。六是民事检察要把民法典学深、学精、学透,并全面用于指导案件办理,真正做强民事检察。七是行政检察要结合县人大、县纪委、监委等机关制定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突出检察建议的刚性,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八是公益诉讼检察要围绕石林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和石林风景名胜区的联合保护,制定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真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会议最后强调,在2021年的各项检察工作中,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科学的司法检察理念武装头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会议研究的各项意见、建议和工作要求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办理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办案中严格落实公开听证工作要求,确保公开听证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各项业务,并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完成检察理论调研,确保理论调研高质量、有成效,真正做到真抓实干,抓出成效,善做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