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下午,石林县公安局举行“人民公安向人民报告”暨“110警营开放日”主题活动。石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蔚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以及公交、教育、企业、金融系统、个体经营户、外卖行业等30余名群众代表,汇报了2020年石林公安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问计于民,问需于民。
周蔚局长紧密结合公安机关职能职责,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打击犯罪、社会治安、放管服以及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突出问题,作专题报告。
2020年,石林公安牢记公安姓党
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公安各项工作行稳致远。
2020年,石林公安坚持党建引领
举办政治轮训9期,组织党建擂台赛、“四型部门”展示等活动,选树党建示范点2个、五星级党支部1个、四星级党支部2个,刑侦大队党支部“彝乡先锋林”位列全市公安机关八大党建品牌,并被推荐上报省级示范党支部。
2020年,石林公安坚持从严治警
深入开展“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三个规定”回头看、四个讲清等专项整治,对重点岗位民警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强力查庸治庸禁庸,努力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
2020年,石林公安强化使命担当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防范抵御政治安全风险置于首要位置,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深化新一轮巡逻防控勤务改革,把警力最大限度放到街面,全年“两抢”警情实现零接报。刑事立案数同比下降17.92%,创历年刑事立案新低;刑事立案、打处数,同比分别上升0.5%、7.87%。连续6年实现命案全破。实现了“4降4升”的目标。石林县被评为“无毒巩固县”和“无传销城市”,县公安局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
2020年,石林公安坚守公平正义,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
完成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和4个派出所智能办案区升级改造,在智慧集成、职能拓展、资源融合、机制创新等方面精准发力。全面加强执法办案培训,全局272名民警先后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执法主体能力水平明显提升;深入开展接处警、受立案突出问题整治,健全完善了一批执法办案管理规定,全年办理的335起刑事案件未发生绝对不诉、被判无罪情况。
2020年,石林公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大力推进“深化网上办、降减窗口量”工程,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公安自助便民服务超市”等服务平台,力争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转变服务理念积极“主动办”,升级改造交警大队执法窗口,积极推出窗口周末“不打烊”“刷脸住店”便民措施。疫情期间,为1000余名群众提供上门办证、送证上门等服务,岔口派出所户政窗口荣获全市“模范户政窗口”称号,车管所连续3次蝉连“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殊荣,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
2021年元旦期间,石林县公安局以“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为总目标,继续弘扬石林公安为民服务的孺子牛精神,全力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