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石林县法学会组织召开第二届第二次理事大会,调整增补领导班子和理事,传达学习省、市法学会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总结石林县法学会二届全会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形势,并就下步工作作安排部署。市委政法委委务委员、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欧阳咏梅同志亲临指导,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佳同志顺利当选为石林县法学会会长,并提工作要求。会议由石林县法学会副会长李何红同志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因工作调整主动辞去理事会职务的理事及领导的申请,审议并同意了县城市管理局新入会申请,会议选举增补了石林县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17名理事。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通知》精神,审议了第二届一次理事会工作报告和法学会财务报告。
市委政法委委务委员、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欧阳咏梅委员充分肯定了石林县法学会所取得的成绩,对新当选的县法学会会长,新增补的县法学会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理事表示祝贺。欧阳咏梅委员对石林县法学会建设提出了三点希望,一要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这个中心工作,主动与社会各界合作,积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三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增强法学会自身的活力和凝聚力,开创石林法学会事业发展新局面。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法学会会长李佳同志代表县法学会作发言,将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法学会的指导下,继续发扬法学会优良传统和作风,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团结引领全县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开创石林法学工作新局面,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把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作为首要工作来抓,肩负起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二是强化自身建设,推动工作规范化发展。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法学会的组织建设,完善法学会领导机制,健全组织体系、优化职能职责、规范运行制度、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法学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同时还要做好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创新手段,提高服务能力,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积极发展壮大法学会会员队伍。三是发挥职能作用,助力平安法治石林建设。要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县”为己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把法学工作主动融入法治宣传、法学研究、拓展法律服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不断推动石林法学工作再出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石林县法学会42家成员单位理事和理事候选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