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助推石林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全面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积极引导市民依法规范文明养犬。近日,石林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在主城区、巴江河沿岸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成立了6个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工作小组,对石林大道、巴江河沿岸等12个重点路段和区域的遛犬不栓绳、不主动避让行人、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的市民进行制止和劝导。二是在双龙小街、双龙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文明养犬宣传,为群众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和讲解养犬规定知识。三是开展公共场所巡查,检查遛犬群众是否办理养犬证,督促未办理养犬证的养犬市民及时到指定宠物医院办理电子犬证。四是对街面的流浪犬或无主犬只进行捕捉。
此次专项整治,出动警力70余人,警车10辆,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劝导遛狗不主动避让行人、未及时办理养犬证等不文明现象10人余次,街面未发现流浪犬。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文明养犬意识,不文明养犬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石林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