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石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石林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县“两会”的安排部署,抓党建,促审判质效提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石林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石林县法院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昆明市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点”,机关支部成功创建为“市级规范化建设‘五星级’示范党支部”,被石林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党建融合,聚力业务提升。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法官在业务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一是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的高压态势,有序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加快刑事案件审判,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二是按照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要求,加强了对快审案件团队的建设,加快民商事案件的办理,结案率达62.77%。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采取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乘飞机、高铁等方式加大执行攻坚工作,对其中拒不执行、妨害执行的1名当事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
党建领航,服务大局发展。在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等重点难点任务的开展中,石林法院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攻坚克难、服务一线,树牢全局意识,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发布《石林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提示》和《石林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公告》,加大诉讼服务引导,降低疫情扩散风险;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大力推进网上办公办案,有效克服疫情影响;积极组织党员干部126人次对两个责任小区600余户居民进行入户健康排查和防疫普法宣传,共同维护和谐稳定、健康有序的社区环境。二是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按照县文明办的要求,组织全院干警投入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开展网格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治、创文入户宣传等工作,全力助推全县创建工作。三是继续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加强对西街口镇芭茅村委会芭茅村、路花村和板桥街道者乌龙村委会27户帮扶对象的帮扶和“农危改”及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的督促指导,为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石林法院驻西街口镇芭茅村第一书记段惠仙同志被中共昆明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昆明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党建引领,参与社会治理。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石林法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全面深入探索多元解纷,坚持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在石林法庭设立“一站式”诉讼服务分中心,并于今年3月26日起开展立案工作,全面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二是依托现有的6个调解组织,挂牌成立“高玛饶”调解室、“阿诗玛”调解室,引导律师、法律援助等社会力量参与到诉前调解、庭外和解、法律咨询及信访答疑等工作中。今年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2件。三是通过开展网上立案和云解纷诉前调解,延伸化解矛盾纠纷的诉讼服务平台;通过远程视频开庭、电子送达等方式,缓解因疫情防控对人民群众参与诉讼造成的不便。今年以来石林法院通过网上开庭61件,“云解纷”平台调解案件117件。
党建依托,强化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前进。一是结合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的“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队伍建设专项活动的开展,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石林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县法院的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案件审判和重要事项办理。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定期对各审判部门是否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的处理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情况汇总及时通报。四是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石林法院纪检监察列席评议案件实施意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推进干部监督管理,全年无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