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7日,石林县法学会召开一届三次理事会,会议首先对2017年度石林县法学会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其次是审议通过了《石林县法学会财务报告》、11名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而提出辞职的理事、石林街道办、板桥街道办入会的申请,调整、增补了13名理事、2名常务理事和1名副会长。最后,周向琨会长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石林法学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主题,向理事大会作了一届三次理事会工作报告。报告从加强法学研究、搞好法律服务、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对一年来的法学工作进行了客观的总结。
会议指出:县法学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法学会的指导下,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的基本职能,为石林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政治学习,坚定政治方向。县法学会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开展法学工作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党中央提出的“五位一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强化“四个意识”,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融入平安、法治石林建设。二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县法学会的组织机构,将法学会纳入编办管理;大力发展法学会个人会员,扩大会员队伍;健全完善法学会各项管理制度,密切与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联系,做好会员服务工作。三要加强法学研究,强化成果转化。发挥好法学、法律专家智库作用,找准工作难点,开展课题研究;组织开展好各类征文活动;加强学习交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四要加强法治宣传,深化法律服务。持续开展好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配合开展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邀请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力量。
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何红主持。县法学会会长周向琨,副会长毕秀明、所永宁、段顺波;县法学会常务理事、理事、理事候选人等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