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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司法局“四项措施”加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9 11:03:32作者:石林县政法委来源:石林长安网

    石林彝族自治县少数民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34%。石林县司法局切实加强对辖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力度,做好全县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受援窗口。选派专人负责,做到重点服务,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二是开辟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来申请法律援助的少数民族群众,放宽申请的条件。凡是符合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的,实行“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三是提升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对电话或上门咨询法律问题的少数民族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通过援助服务,全面提高少数民族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和能力,为辖区民族稳定奠定基础。四是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实现相关部门联动。积极协调好公检法等政法部门,整合资源,加强联系,就少数民族刑事案件的通知、指派、受理各阶段无缝衔接做好沟通。
     今年以来,石林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51件,解答咨询5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