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石林县司法局法律援助窗口“六项措施”做好标准化服务。
一是 “阳光服务”。落实“八公开”制度,即:公开审批项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事程序。 二是 “微笑服务”。对每一位来访者做到“站相迎,笑相问,双手接,快速办,礼貌别,目相送”。使每一位来咨询、申请的当事人都能满意而归。 三是 “诚信服务”。当场办结的马上办结,不能马上办结的承诺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四是“预约服务”。特殊情况下预约服务,以满足特殊群体的要求。五是 “廉洁服务”。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廉洁服务架起群众与政府连心桥。六是 “满意服务”。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和“首办负责制”等制度,虚心接受办事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让办事群众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