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刑罚的正确执行,发挥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作用。近日,长湖司法所召集在册的20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和心理测试活动。长湖司法所所长唐红云带领矫正对象学习了矫正的相关管理法规,20名矫正对象分别就近期的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做了书面思想汇报,均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1、严格纪律,明确自己的身份,时刻提醒自己,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做好自身的教育改造;2、按照矫正对象行为准则,安排好生产、生活,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反省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真改造,拒绝重新犯罪;3、每月准时参加镇政法部门组织的学习例会,不缺席,不迟到,认真写好思想汇报书;4、严格服从“三盯一”管理制度,做到有事请假,每月有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