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紧围绕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这个中心,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结合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突出整治秩序、清除隐患、法治宣传等重点,狠抓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集中排查重点车辆安全状况。大队每月联合县交运、安监、派出所等部门,组织力量深入辖区8家运输企业、1家客货运场站,对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客运场站“五不两确保”、重点车辆未及时处理当月违法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五类重点车辆和重中型货车安全状况进行抽查,对重中型货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侧后反光标识、非法改装、拼装、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及时处罚和整改。2016年以来,共排查重中型货车1205辆,查处非法改装车辆286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86份,对达到报废标准的1辆重点车辆进行了强制报废,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集中开展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大队每月15日前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当事人等方式,提示其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并通报运管部门和所属企业;对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因吸毒成瘾依法依规被注销驾驶资格的,积极会同县局禁毒大队和派出所在强制戒毒、社区矫正环节收缴其驾驶证。
三、集中整治国省主干道通行秩序。大队充分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以国道324西石公路、国道326昆河公路、省道九石阿公路为重点,集中开展查处超速行驶、占道行驶、违法停车、不使用安全带、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警务协作方面,与泸西、陆良、弥勒等邻县交警大队签订两地公安交警警务协作书,积极开展警务协作交流活动;在应急处置方面,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发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应急预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载运危险品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切实提升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四、集中整治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队与县运管、农机等部门成立打非治违执法小分队,结合农村交通规律特点,重点加强节假日、赶集日、民俗节庆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的路面巡查和纠违劝导;在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点,及时查纠小(微)型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五小”工程建设,组织交运、农机等部门对全县农村道路进行清理排查,切实加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控力度。
五、集中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牵头组织县交运、运管、农机等部门成立“打非治违”联合执法组,结合辖区酒驾醉驾发生的重点时段、路段规律特点,灵活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提高检查密度、频率和效率。在针对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工作中,大队从事故中队、法制中队挑选精干力量,组建了专业执法办案组,对酒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并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进一步扩大打击范围。同时,大队适时组织警力深入社区、农村等易发生酒驾的重点地区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专项整治和宣传,进一步提高了辖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实现酒驾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的目标。
六、集中开展交通违法“大劝导”。大队大力学习推广“重庆经验”,狠抓“两站、两员”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了劝导站建设规范,积极向县政府申请劝导站建设及劝导员工资等专项资金,在全县93个行政村建立了51个临时劝导站,并适时加强对劝导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同时,在节假日、赶集日及周末学生上放学等重点时段,设立临时交通安全劝导点,动员乡镇(街道)、村组干部驻站守点,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七、集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大曝光”。大队每月通过公示栏、网络等宣传平台集中公布上月严重违法的五类重点车辆驾驶员,曝光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运输企业,扩大专项整治震慑作用;建立公众举报平台,公布举报方式,鼓励群众用手机和行车记录仪等视频信息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依托互联网、手机、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将严重交通违法犯罪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网上公示,并有针对性的推送给五类重点车辆、小(微)型面包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切实加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八、集中开展传统媒体新媒体“大联播”。大队充分利用“文明交通百城百台大联播”活动平台,积极会同县电视台等传统媒体,集中开展“清除隐患”、“严查违法”行动“大联播”,大力宣传整治效果,并适时开展安全音视频播报,倡导文明守法交通行为。同时,通过全县93个农村大喇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警示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等自有媒体,积极参与公安部交通安全官微发布发起的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话题,做到互动互转互顶,推动优质宣传资源共享,切实打造整治行动的“新媒体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