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法律援助中心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有力维护未成年群体合法权益。
近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赏某因涉嫌盗窃被石林县公安机关抓获。因其未满十八周岁,石林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通过“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赏某提供法律援助,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的刑事辩护,及时有效地维护了赏某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赏某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下决心认真接受教育改造,刑满释放后认真做事、踏实做人,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青年。赏某家人为感谢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向辩策益律师事务所送上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