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林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市局党委“一个意见、十二项措施”以及队伍治理的一系列要求,积极探索队伍管理的新举措、新办法,采取四化举措,全面助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一、思想教育制度化。始终把政治思想工作作为抓队伍的有效手段,各部门坚持每周组织开展半天的思想教育例会,把政治建警、思想建警要求落到实处。政工室、指挥中心、纪委等部门结合重大节庆安保,积极做好战时思想动员,思想发动等工作,为各项安保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同时,把信息化手段贯穿队伍治理的各个环节,利用公安网、微信、“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适时传送需要学习的资料、文章、重点工作部署情况,使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紧跟时代步伐。通过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大力培育和弘扬“忠诚、为民、敬业、奉献”的公安核心价值理念,培养民警“听从指挥、敬业奉献、理性果敢、秉公执法、创新进取”的公安职业精神,为推进平安石林、和谐彝乡建设,形成强大精神动力。
二、责任落实全程化。按照市局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16年队伍治理工作方案》把党委的主体责任与部门领导责任纳入队伍治理全过程,明确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各支部委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分析、查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力。组织开展了“学党章、讼誓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队伍的理想信念,分两批组织全局民警、文职、辅警500余人到市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民警的纪律规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表彰奖励及时化。将表彰奖励的对象拓展到工勤、文职及辅警,对在公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第一时间进行表彰申报和审批,对局党委审批同意表彰的先进,由分管局领导、政工室负责人到基层一线,为受表彰单位、个人发放荣誉证书和奖金。通过随战表彰、随警表彰,全面加大对先进典型的挖掘、表彰力度,及时肯定、认可先进典型,确保表彰奖励随警而动,避免表现突出者未得到及时鼓励而挫伤积极性。同时,将受到表彰的先进在县局主页上传导,在单位内部树立正确导向,让工作踏实、成绩优秀的民警得到认可,受到尊敬,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今年3月以来,共对在案件侦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2名民警、4名辅警以及被市局评为十佳社区民警的6名社区民警共12人进行了表彰奖励,有效鼓舞了斗志。
四、选树典型常态化。建立了《石林县公安局正面典型宣传工作制度》,要求各部门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发现、挖掘、提炼民警职工、文职人员、协警员的工作亮点、感人事迹和精神风采,切实把工作中业绩突出、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不怕苦不怕累、兢兢业业、舍小家为大家、全身心投入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选树出来。由政工室筛选后,及时通过网络、石林公安微信、石林电视台“石林警方”栏目等媒介进行有策划的宣传报道,不断释放“正能量”。在内部营造“比、学、赶、超”,向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在外部将“活生生”的先进人物展示给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能够更直观的感受公安民警一心向民的精神,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正面形象。今年以来,县局先后选树了“交警老冯”、“硬汉——刑侦大队长李润桥”、“你不知道的事——记指挥中心情报中队长毕跃忠”等3名先进典型,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