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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交通管理联合执法组“四项措施”助推事故防范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6-01-26 14:53:56作者:石林县政法委来源:石林长安网
    随着经济发展,农村地区机动车、农用机械保有量快速增长,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呈明显上升态势。农村地区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表现在机动车超员、机动车非法营运、拖拉机违法载人、农耕机违法上道路行驶甚至违法载人等,而且各种违法行为相互交织。为实现交警、运管、农机管理职能互补,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管控效果,石林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 2013年10月抽调公安交警、运管和农机部门组建了交通管理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截至2015年12月底,联合执法组共上路检查465次,检查车辆4.23万辆,共查处超员违法行为277起、查获无证驾驶172起,扣押无证无牌车辆225辆,取缔非法营运98起,查处拖拉机、农耕机交通违法959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47场次。通过共同努力,2014年、2015年全县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5%、42.5%和12%、17.5%。
     一、根据实际完善机制,确保管控长效运行。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交警负责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运管负责农村客运市场管理和非法营运行为查处;农机负责农业机械管理和拖拉机、农耕机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三个部门职责存在边界交叉但又互不能替代。为加强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震慑作用,2013年10月,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成立由交警、运管、农机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加强对农村地区的联合执法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试运行后,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4年1月,县交安委办决定组建固定的联合执法组,抽调交警3人、运管4人、农机5人,明确未经县交安委办同意,各部门不准调换人员、车辆和装备;同时明确交警大队一名大队领导任联合执法组组长,要求每天必须上路执法,上路时间、地点根据交通状况由组长临时确定;工作经费由三个部门平均承担,每月按时拨付。在工作运行过程中,交安委办和各部门领导定期不定期对联合执法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了联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并逐步实现了常态化。
     二、紧盯重点时段路段,确保重点管控到位。据统计,事故多发时段为特别恶劣天气和乡镇(办事处)赶集(街)天、民俗节日等群众出行集中时间,而平时则主要集中在12时至15时和18时至21时,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0.48 %和25.81%;事故发生地集中在国省道路的长坡急弯路段、县乡群众出行集中路段及边远乡镇管控力量薄弱的路段。这些时间和路段,既是各职能部门勤务空白时段,也是管控力量难以兼顾的路段。针对上述情况,联合执法组充分发挥灵活机动的优势,以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经常在早、中和晚各部门勤务空档时段到重点路段开展执法,既填补了管理空白,又减少了管理盲区,尤其对边远农村地区的交通违法行为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如:国道324线昆河公路冶炼厂坡路段坡急弯多、事故高发,一直是石林县辖区重大隐患道路。但部分过境客运车辆为揽客,擅自改变营运线路,从石锁高速改道昆河公路。联合执法组据此迅速开展检查,发现进入该路段揽客的42辆客车中,仅有2辆符合审批线路,其余均为窜线经营车辆。又如:2015年11月13日,联合执法组在石林景区入口查获牌号为“云AE5606”的“营转非”客车,查明该车从昆明违法拉载康辉旅行社18名旅客到石林景区旅游。经过查处后,极大地降低了事故风险。高密度,无缝隙的管理,让辖区群众感到时时处处有人管,极大的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收到了良好的事故预防效果。
    三、有的放矢加强指导,整合各方管理资源。在执法过程中,执法组发现农村群众出行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微型车辆超员、三轮车、低速货运汽车载人等违法现象十分突出,而监管部门由于管控力量不足,根本无法兼顾所有农村公路。为此,联合执法组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加强交通管理服务站建设,充分发动和培训各乡镇(办事处)的93名“六位一体”综治专干力量,配合交管部门开展工作。每周末学生放学时段积极参与乡镇(办事处)管理服务站开展执法,全面加强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二是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对辖区微型面包车、低速货运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进行了排查登记建档,每月对车主和驾驶员进行跟踪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三是每月对各乡镇(办事处)的359个农村大喇叭宣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利用农村交通安全广播站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利用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会议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四是配合农机部门开展农机下乡服务,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配合车管所和检测站开展摩托车下乡检测服务,动员无证群众参加摩托车驾驶培训,从源头上减少无证驾驶和黑车上道路行驶现象。五是深入推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上道路执法工作,全面协助农机管理部门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办)的7415台拖拉机、5571台农耕机全面进行了排查登记建档管理,加强对农耕上道路行驶或载人违法行为查处,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2015年,联合执法组共协助各乡镇开展联合上路执法148次,帮助建立摩托车登记管理台账735份、拖拉机登记管理台账823份,开展农机驾驶员培训774人次,摩托车下乡检测服务17次,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由于农机管理工作成效显著,2015年石林县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四、不断提升服务理念,拓展事故预防渠道。联合执法组经常根据发现的情况,不断探索预防事故的新举措。2015年7月29日晚,老挖村一辆农耕机从地里驶入九石阿公路返家时,被一辆越野车追尾,致农耕机上两人当场死亡。调查发现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农耕机无灯光及反光标识,夜间行驶时不易被发现。交警部门梳理近年来石林县涉及拖拉机、农耕机和三轮车的事故发现,由于这些车辆无灯光及反光标识,夜间行驶极易引发事故。县交安委办据此迅速采购了一批反光标识,由联合执法组负责,组织全县各乡镇(办事处),为辖区内未粘贴反光标识的6413辆拖拉机、农耕机和三轮车免费粘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针对广大农村群众红白喜事待客时,喝酒现象普遍,极易发生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实际,联合执法组制作了456块“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员超载,严禁乘坐违法车辆”的标志牌,粘贴在全县400余家待客处,并利用村民待客时机进行宣传,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